【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清远高新区出新政 力促专利产出
近日,清远高新区出台了《清远高新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科技创新政策,每年拟统筹安排3500万元成立专项资金,助力区内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提升科技水平。
据介绍,这是清远高新区建区以来,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制定的扶持力度最大、覆盖面最广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在促进专利工作方面的扶持力度也大幅提升。其中,获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授权通知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获得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补助;获得省级以上专利奖的,最高给予10万元/项的补助。同时,在贯标补助方面,高新区明确,年度内通过GB5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值得一提的是,清远高新区的科技专项资金部分补助额度高于珠三角城市,大部分高于粤东西北其他地级市。
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的出台,对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意识,促进专利产出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