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
今年3月31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决定》,对《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进行了修正。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使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制度设计,推进自主创新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4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首次就《条例》的修改背景和主要修改内容做了全面宣讲。据介绍, “修改决定”共二十六条,主要根据国家关于自主创新的相关法律、政策,适应广东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从职务创新成果转化奖励比例、科技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科技新业态新载体、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
同时,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贯彻落实《条例》是省科技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主要任务,省科技厅将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与推进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紧密结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投入到自主创新大潮,为我省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加快形成创新为主要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作出新贡献。
我中心曾乐民主任以及社会所相关同志参加了本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