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倡议社会组织参与 脱贫攻坚的通知
粤民函〔2018〕1054号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倡议社会组织参与
脱贫攻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全省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开发〔2017〕12号)的决策部署,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发挥社会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省民政厅决定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参与脱贫攻坚的倡议。
现将《广东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倡议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积极响应。各地民政部门要将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优势,按照各自宗旨理念和业务范围,各尽所能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参加“广东扶贫济困日”、精准扶贫以及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等系列活动。为广东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做出更大贡献。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5月18日
广东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倡 议 书
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我们制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和底线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现实途径。广东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此,我厅向全省65000多个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精心组织,广泛参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积极参与,壮大脱贫攻坚的参与范围和力量,营造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为广东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专长和优势,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参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志愿扶贫等重点领域脱贫攻坚。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社会组织要积极面向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活动;主办、承办的博览会、展销会、年会、专题会等,优先选择在贫困地区举行,积极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等相结合,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实施扶贫项目、结对帮扶、捐赠款物、消费扶贫、资助贫困地区公益慈善组织等方式,参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四、依法依规,信息公开。要建立健全公益项目运作规范管理制度,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依法依规、依章程规定进行。主动对接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和扶贫工作部署,并通过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及时、全面地公开“在哪里扶贫”、“扶了谁”、“扶了多少”、“扶贫效果怎么样”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全省社会组织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让广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建设和谐广东、幸福广东,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做出更大贡献。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