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关于推荐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的函
粤社管函〔2016〕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即将开展,为进一步做好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我局决定调整、充实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队伍,请各单位积极推荐评估专家人选。现将推荐评估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从事社会组织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全省性社会组织中现任秘书长以上职务的负责人;
(三)会计师事务所中注册会计师。
二、评估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评估标准;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敬业合作;
(三)从事社会组织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四)工作认真负责,年龄不超过65岁(计算日期至2016年8月),热爱评估工作,身体健康并能调整安排时间,保证评估工作的需要。
三、评估专家的工作职责
(一)学习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相关文件,熟知和掌握评估标准;
(二)阅看、审核参评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
(三)按照评估标准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按要求填写相关说明,出具考察和评估意见。
四、推荐时间和程序
根据评估专家的基本条件,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填写《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将《推荐表》(贴两寸免冠照片)于8月25日前报送我局,或将《推荐表》(附两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我局电子邮箱。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聘为评估专家,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予以支持,认真做好评估专家的推荐工作,按时报送《推荐表》。凡超时未报单位,视为无推荐人选或自动放弃推荐。
(二)推荐申报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综合处联系反映。
联系人:何靖澄 联系电话:020-83351897
传真:020-83190790
电子邮箱:mzt_mjzzj@gd.gov.cn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西侧之一
附件: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推荐表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8月15日